即將迎來又一年的退伍季。退役軍人事務部等16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國家將充分發揮退役軍人這支寶貴人力人才資源作用,促進更多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實現民族復興貢獻力量。
《意見》提出,鼓勵退役軍人到鄉村重點產業創業就業;支持退役軍人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意見》還提出,要持續引導退役軍人參與鄉村建設和基層治理。注重從退役軍人黨員中培養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推動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落實艱苦邊遠地區鄉鎮公務員考錄政策,適當降低門檻、放寬開考比例,鼓勵縣鄉兩級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地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退役軍人招考。鼓勵復學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一村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等計劃,反哺農業農村。引導退役軍人從事鄉村教師、農業經理人、鄉鎮人民調解員等職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充實鄉村建設人才隊伍。鼓勵各地通過適當方式引導退役軍人參與農村環境整治提升、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及基本公共服務活動。
國家鼓勵退役軍人報考農業類高職院校,按規定享受優待政策。支持返鄉入鄉退役軍人依托彈性學制、農學交替、送教下鄉等教學培養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職業高等教育。
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退役軍人,按規定納入創業扶持政策范圍。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返鄉入鄉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或在鄉企業招用退役軍人,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退役軍人在鄉村創辦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
國家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引導銀行機構提供專屬信貸產品,推廣“互聯網+返鄉創業+信貸”等模式,滿足退役軍人返鄉創業融資需求。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為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退役軍人提供融資擔保,鼓勵保險機構為退役軍人農業創業企業提供綜合保險服務,支持退役軍人創辦的鄉村企業。引導各類產業發展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投入返鄉入鄉退役軍人創辦的項目,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役軍人返鄉入鄉創業基金,拓寬資金保障渠道。
《意見》還明確,要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退役軍人家庭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推動地方政府建立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機制,將返鄉創業退役軍人的權益納入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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